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05-06 19:34

为保障中心诊疗服务安全,现对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承保区域: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包括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石龙镇黄洲社区卫生服务站、石龙镇西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保险期限:一年


二、保险方案要求

(一)险种:公众责任险

(二)责任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含医疗费、诉讼费等)。

(三) 赔偿限额(方案):

1.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含每次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医疗费用等分项限额,具体以报价方案为准)

3.每次事故免赔额: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500元,人身伤亡事故无免赔;附加条款若未特别说明,赔偿限额包含在主险限额内,免赔同主险免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为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公众责任险经营资质。

(二)报价文件需包含保险方案、报价单、服务承诺(如理赔响应时间等),所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

(三) 需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提供资料要求

(一)有意向的报价单位应根据需求内容,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作出响应并递交相应的报价资料。

(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且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和其他必备证照等。

(三)报价单位对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律责任。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

(四)具体要求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五、特定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报名时间、方式、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周二)下午17:00前

(二)报名方式:纸质版资料送至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沿江西路3号(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办)

(三)联系人:刘小姐

(四)联系电话:0769-8610891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东莞市石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5月6日




供稿:吴薇薇

编辑:郑晓彤

校对:郑金华

初审:王元诺

审核:邓惠坤

  •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龙镇社区,公众责任险,东莞市,采购项目,询价,资质,保险人,限额,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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